2022年7月25日夜晚10:15我手抱女女過緊中大對出嘅斑馬綫時,新界的士 #WC981 無停直衝,慢鏡睇到司機掛住督手提,但同時佢又識俾油繞過我地繼續衝(即係睇到我地過緊馬路啦?),究竟乜野邏輯?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已就「危險駕駛」及「不小心駕駛」訂明嚴謹的法則。
如果駕駛者在駕駛車輛時因操控流動電話或其他智能設備而影響駕駛,不論有否釀成交通意外,該駕駛者可能已觸犯有關「危險駕駛」或「不小心駕駛」的罪行。 另根據根第374章G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行人在斑馬線有優先權過馬路,司機須讓行人先行。如有違反,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1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外亦會被扣分。
網友提供